近日,有报道称,因合同纠纷,邓伦在重庆开设的火锅店被强制执行7348元。
据了解,邓伦与重庆某火锅店签约,其名字被用于招牌和宣传,在经营不善后,邓伦想退出合作,但却与商家发生了纠纷。后经调解,邓伦支付了违约金和赔偿金,但是商家仍不满意,最终申请强制执行成功。
此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,部分网友表示,邓伦以自己的名字来做宣传,却没有认真管理自己的火锅店,这样的做法不应得到宽容,商家的行为也应受到谴责。还有部分网友支持邓伦,认为商家出于恶意的进行了强制执行败坏了公正。
总的来说,对于明星入驻餐饮业的情况,既应关注名气和宣传,更应注重管理和服务质量,避免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同时也应平等相待,不得出于恶意进行任何侵权行为。